关于评选2013年度学院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今年是建团91周年和“五四”运动94周年,为继承“五四”传统,集中展示我院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和团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激励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发扬“真学真干”精神,服务学院建设,励志成才,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优秀团总支;
2.优秀团支部;
3.优秀社团;
4.优秀团员;
5.优秀团干;
6.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班子建设好。团总支班子政治坚定,整体素质高,是党组织的可靠助手和基层团支部的领导核心。班子机构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并有规律地按期选拔和培养新成员,思想作风过硬,组织生活经常化。团干部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无任何违纪处分;
2、思想教育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好各支部每周的政治学习和团课,政治学习出勤率达95%以上。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得好,取得显著成效;
3、组织建设好。认真落实共青团各项制度,措施得力;做好推优入党,发展新团员工作;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对所属团支部管理严格、规范;
4、开展活动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等,优化校园育人成才环境,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支部学生的学习风气正,成绩好;
5、发挥作用好。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围绕青年人成长需求,带领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发挥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的纽带作用,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关心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6、工作效果好。积极完成院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团的各项建设如指导学生会工作、宣传工作、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措施得力,取得明显成效,各项活动走在学院的前列。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开展政治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政治学习出勤率达98%以上;
2、团日活动开展得好,能够引导团员青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主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教育、劳动生产、文化娱乐、社会公益活动。每次活动能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效果、有特色;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和先进模范事迹,在院广播站、团刊上投稿多,墙报、黑板报更换及时、质量高;
4、团支部班子健全,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团支部的凝聚力强,内部团结,互帮互助,无集体违纪事件。“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得好,按时交纳团费和《团支部工作手册》;
5、团支部各位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能发挥模范作用,能自觉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展深入细致、注册率达100%;
6、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班80%以上的团员青年有活动内容,并取得突出成绩;
7、教工团支部能围绕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中积极开展活动,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三)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本社团青年开展政治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团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社团活动开展得好,能够引导社团青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主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教育、劳动生产、文化娱乐、社会公益活动。每次活动能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效果、有特色;
3、社团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凝聚力强,内部团结,互帮互助;
4、积极组织社团青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社团80%以上的团员青年有活动内容,并取得突出成绩;
5、每年按时到院团委进行社团注册和审核,社员稳定人数在30人以上。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时事政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远大的理想;
2、积极执行学院党团组织的各项决定,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3、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考试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考查课均合格;
4、组织观念强,按时交纳团费,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院及班集体的利益,无违纪行为,一年来无受纪律处分;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在团内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且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2、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政治上能始终和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是非分明,组织原则性强;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强,有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4、严于律己,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它社会活动中真正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时事政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远大的理想;
2、积极执行学院党团组织的各项决定,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3、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考试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考查课均合格;
4、组织观念强,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院、社团和班集体的利益,无违纪行为,一年来无受纪律处分;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团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一次,每年“五·四”前进行表彰。
(二)先进团总支的评选,先由各团总支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评比,院团委根据团委各部的平时考核情况提出先进团总支候选名单,在征求所在系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确定。
(三)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先由各支部总结申报,各系团总支初评,院团委各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材料进行汇总,按积分高低确定侯选名单,由院团委审定。
(四)先进个人在个人总结、同学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由各团支部推荐并经过民主测评,班主任同意并经各系团总支审核后,报团委审定。
(五)凡受纪律处分,或有考查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评选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受纪律处分的同学所在团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团支部。有集体违纪情况的团总支不能评为先进团总支。
四、评选名额
(一)先进团总支的名额为团总支总数的1/3,先进团支部的名额为支部总数的15%,先进社团的名额为学院社团总数的30%。
(二)每支部评选优秀团干1人,优秀团员的比例控制在团员总数的10%以内,优秀团支部的优秀团员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院团委、系(部)团总支按机构学生委员总数的25%推荐上报优秀团干,一般不占推荐人所在团支部的优秀团干名额。优秀团总支的优秀团干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为社团注册人数的10%,获得先进社团的名额可以适当放宽。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三、有关要求
1.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推荐人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对照标准。各系(部)团总支、社团联合会要认真进行考察,征求申报人班级班主任意见,真正把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师生公认程度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表彰实行一票否决,凡未按照要求按时缴纳2012年度团费的团支部不能参加各表彰奖项的申报。
3.上报时间截至2013年4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