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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荣森 来源:督导处 发布时间:2013-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省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规范实习管理,优化专业设置和结构,开展重点专业、品牌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完善教学管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促进产教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明显成效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形式。(1)通过鉴定的省职教教改立项项目成果;(2)已公开出版的专著、工具书、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编写委员会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4)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上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论文不再申报)。
    成果完成或发表时间为2012年1月之后。
        2.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3.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每个成果,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4.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申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成果所有权存在争议者。
        三、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1.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由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和认定。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省教育厅成立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初审和推荐以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省重点扩权县(市),下同)为单位进行,省直单位和省属学校可直接报送。
        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四、申报程序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3年5月2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职成教网门户网站(www.vae.ha.cn)访问“系统”,其流程如下:
        1.各申报人员在5月24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及成果电子稿(word格式,教材及著作类除外),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并装袋,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2.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参评成果的初审,省直单位和省属学校负责本单位初审。
        以上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机构登记表》(见附件2),于4月17日前发送邮件至65900978@163.com,以免延误用户名及密码的发放工作。逾期未报者,视为不参加此次评审,不再受理对应的申报材料。
        以上单位管理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厅政务短信平台下发),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成果,通过“系统”将申报作品信息选定,在线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在线打印出《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主管单位现场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者须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以下简称《申评书》),一式2份。非经“系统”填写、打印的《申评书》,不予受理。
        1.(1) 通过鉴定的教改实验类成果报送结题报告(非结项报告书)1份、专家鉴定意见和结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2)专著、教材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3)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4)交流的教研成果报送原件和被交流的证明材料各1份。
        2.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评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3.主管单位完成初审后,使用“系统”打印本单位《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并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对应的申报材料。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单位,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1.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所辖单位转达文件要求,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2013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材料申报工作。
        2.评选工作结束后,除教材、著作等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如需取回的材料由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材料报送地点领取。
        3.报送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教学评估办公室(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往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20室)
联 系 人:李  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件:65900978@163.com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机构登记表

        (附件请找刘荣森老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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