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工作法治化、民主化、规范化,构建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维修、大宗物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机制、校务公开程序与措施、校务公开具体内容、校务公开效果、校务公开栏及档案。
二、检查方式
各部门自查、学院复查。采取“听、看、查、谈”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先听取相关部门有关校务公开工作汇报,查看校内、外校务公开栏,查阅校务公开相关材料台帐,并进行个别访谈。
三、检查时间
部门自查:4月30日前;学院复查:5月20日前。
四、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校务监督检查表》(附件1),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将自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30日前送交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会)。
2.学院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校务公开要求收集资料,并逐项建立台账,做好校务公开检查准备工作。
4.校务公开检查结果运用:对校务公开工作成绩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违反校务公开规定,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有关部门要作出说明,没有正当理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工作法治化、民主化、规范化,构建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维修、大宗物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机制、校务公开程序与措施、校务公开具体内容、校务公开效果、校务公开栏及档案。
二、检查方式
各部门自查、学院复查。采取“听、看、查、谈”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先听取相关部门有关校务公开工作汇报,查看校内、外校务公开栏,查阅校务公开相关材料台帐,并进行个别访谈。
三、检查时间
部门自查:4月30日前;学院复查:5月20日前。
四、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校务监督检查表》(附件1),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将自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30日前送交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会)。
2.学院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校务公开要求收集资料,并逐项建立台账,做好校务公开检查准备工作。
4.校务公开检查结果运用:对校务公开工作成绩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违反校务公开规定,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有关部门要作出说明,没有正当理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