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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办法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人才队伍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公开、公正、公平的推荐学校优秀人才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特制订该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推荐对象

1. 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的教科研人员

2. 推荐重点按照每年教育厅文件内容进行。

3. 曾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等称号者,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教育厅文件列出的各项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再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近三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3.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条件量化指标

推荐人选根据其本人情况按照下列办法进行量化计分。

1. 年终考核。近三年教师年终考核分数,该项占总分的40%

2. 年终考核教科研成果分。当年文件要求年限内教科研成果分数和其他历年教科研成果分数分别按70%30%计算,该项占总分的30%。该项最高得分30分。

3.教学质量。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分数,该项占总分的10%

4.教学工作量。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考核分数,该项占总分的10%

5. 学院领导班子权限。该项占总分的10%

计算公式:总分 = 三年年终考核分/3*40%+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分/3*10%+三年教学工作量考核分/3*10%+(三年教科研分*70%+其他历年教科研分*30%*30%+领导打分*10%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考核曾有不合格者。

2.近三年教科研成果分数之和少于10分者。

3.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有在学院排名后10%者。

四、推荐程序

(一)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所给名额按照该办法进行推荐。其他层次科技方面类似的人选推荐参照本办法进行。

(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工作分系部推荐、学院评审两级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各系部分别成立推荐小组,按照该办法的条件进行推荐。

2.各推荐小组按照学院下达的推荐指标,根据评选条件定量进行考核,并可在系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各推荐小组将推荐人选报院人事处,院人事处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人事处根据复审结果,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定量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排序,报学院党委。

5.由学院党委会进行审核决定,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

20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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