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党政办公室>详细内容

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的公告

作者:伙食处 来源:伙食处 发布时间:2013-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对食堂所需食用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食用油类(20L包装一级大豆色拉油)(品牌要求:鲁花、金龙鱼、福掌柜系列)  

二、资质要求  

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在1124 日上午10点前送达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伙食处。  

资质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院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院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5天通知学校,学院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并且没收保证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现场竞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密封,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委托人须在投标现场以方便校方咨询,答疑。  

3.中标单位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五、结算方式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以内结算上月货款(即上月货款在下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其他说明  

1.学院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与其他学校合作情况等。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七、投标时间  

招标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伙食处 

学校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   

咨询电话:13503883918  李先生

         18937969906  李先生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11 25日下午 3 点 

2.地点: 学院大会议室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