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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重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活动办 来源: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支部:

根据《洛阳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指导意见》、《洛阳市高等学校基层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第一阶段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1、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讲话精神,把学习焦裕禄精神和研究《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资料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

2、各支部每名党员向活动办提交一篇心得体会,提一条推动学校发展的建议。各支部要将上述材料分类汇总于44日前交活动办。

3、各支部书记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不少于1次,并将学习情况信息于47日前上报活动办。

4、领导班子成员到党员师生、专家教授、普通教职工中听取意见;教师党员在支部、系部、教研室教师和学生中听取意见;学生党员在同学和任课教师中听取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对能够立即改进的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领导班子主要深刻反思带队伍、建堡垒、促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教师党员深刻反省师德师风、教学和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生党员深刻查找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及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环节对照检查奠定基础。

6、领导联系支部、中层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要加快落实。领导要在44日前到所联系支部召开一次联络会议,48日前中层要到所联系班级召开一次座谈会;48日前党员要同所联系的学生谈次心,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困难需求。在联系工作中,要具体落实六个一:即履行一次承诺,考察一次学生宿舍,召开一次班级座谈会,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形成一个工作建议。党员在开展联系活动时要记好工作日记,以便自己总结反思和党组织检查考核。各支部要把本支部领导联系支部、中层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情况形成支部报告,连同党员个人的总结报告于415日前报活动办。

7、组织开展教书育人党员标兵管理育人党员标兵服务育人党员标兵学习党员标兵评选活动,活动办制定评选标准和办法,于6月中旬进行评选,七一节前予以表彰。

8、各支部建立学习情况台帐,做到学习日期、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四明确,对学校活动和支部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9、领导班子和党员要认真撰写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和查找四风问题报告,49日前报活动办,由活动办汇总后报督导组。

10、学校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天,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个别约谈、问卷调查、网络征集、设立意见箱、专线电话等征集意见方式不少于2种,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于415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11、各支部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大讨论,将讨论结果于44日前报活动办。

12、坚持边学边建,边学边评。要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紧制定有关制度,同时将学习活动与群众评价结合起来,重点掌握“四风在本部门的具体表现和突出问题,找到努力方向和目标,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打好基础。

中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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