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标兵、文明教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机,学院决定在开展师德标兵、文明教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院教学第一线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工作、学校管理或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二、文明教工评选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无不良嗜好,如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原则
要坚持政治坚定、表现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及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体现向教学、管理第一线倾斜的原则;要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近年来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有新的突出贡献,经审批可准予参评。
四、评选办法
1.各部门推荐。各部门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广泛征求职工会员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填写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表,提交院党委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稿及本人近期照片一张一并发送至党办邮箱)。
2.网评、评委评审。学院将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公示于校园网,并接受大家评议、投票;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结合网评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校级师德标兵和文明教工。
3.公示表彰。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校级师德标兵在校园网站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拟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授予“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师德标兵”、“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文明教工”称号。
五、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部门以不超过符合参评对象人数1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择优评选出10名师德标兵和10名文明教工。
六、奖励
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和文明教工,学院将给予宣传和表彰。
七、上报时间
各部门须在2014年6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连同师德标兵、文明教工候选人申报表报送党委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