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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的通知
教职成〔2014〕573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教职成〔2014〕573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4〕40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审核确定了2014年度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人选。现将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教育部下达我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350人,参加企业实践时间为6个月。根据各专业需求情况,计划安排27个企业实践基地承担2014年度项目任务,具体参照《河南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人员分配表》(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教师应于2014年9月1日16时前到企业实践基地报到。各学校要积极支持选定教师按时报到,要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好各种手续,合理调整教师教学工作,确保选派教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从事企业实践。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报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出发前,学校要提前与企业实践基地沟通联系,主动协商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开展入企教育(见附件4),端正态度,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要负责组织学校、企业和教师三方签订《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2),协议一式四份,2014年9月底前由企业实践基地交省项目办一份备案。
  四、经费保障。教师企业实践经费主要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经费标准:中央补助资金2万元/人,省补助资金1万元/人,其中,从省补助资金中预留10%,作为项目宏观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实践基地考评奖励、督导检查、项目开发,鼓励企业支持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认证等。项目任务下达到各中等职业学校,派出学校书面提出经费使用计划,并上报《×××学校参加2014年度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经费支付申请表》(见附件3),由省项目办审核汇总,报省财政直接将经费支付到各企业实践基地。请各单位依据《河南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人员分配表》和经费预算标准,于2014年9月底前报省项目办公室,参加企业实践教师所在学校不再垫付企业实践经费。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差旅费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必须给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五、企业实践基地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教师报到前,各企业实践基地要主动与教师、学校沟通联系,了解相关学校的办学和专业建设情况,掌握教师企业实践的需求,制订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教师报到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专题教育和岗前培训(见附件5),学习有关规定和基本常识,落实安全教育要求,依据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践活动。要加强管理,视情成立班组,组建临时党组织。教师报到后按照省项目办要求完成电子注册工作,组织教师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www.cvett.cn)自行注册。企业实践基地要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教师报到情况书面报省项目办公室。
  六、参加企业实践教师要按时报到,积极参加企业实践。教师要认真学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手册》,自觉服从企业实践基地的安排和管理,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参加企业实践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教师要加强自我组织和管理,省项目办将在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中选定若干名负责人,负责与企业和省项目办的沟通联系及自身管理等。教师报到时应携带个人生活、学习用品。
  本文件和表格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上下载。
  联系人:任远、王蕾(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任慧婷(省项目办)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0371—65909840(省项目办)
  电子邮箱:rht001@139.com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原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510)河南省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邮编:450003
  附件:1.河南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人员分配表
  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协议(参考文本)
  3.×××学校参加2014年度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经费支付申请表
  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宣传教育提纲
  5.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入岗前集中教育培训计划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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