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及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5月4日开始,学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0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