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阳春三月,春风荡漾,正是踏青赏花时。为了增进同事间的友情、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倡导健康有益的低碳生活,走进绿色、亲近自然,激发教职工生活热情和工作干劲,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经院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教职工春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开展全民健身,共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时间:3月-4月(周末期间)。
三、活动地点:洛阳市及其周边各县区,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四、报名方式:我院教职工(工会会员)自愿到所属部门报名。
五、行程安排:
各部门春游时间初步安排如下表所示,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地点,要求当天往返不得安排住宿。请各部门领队在发车前为出行人员购买出游当日保险,计划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工会或院办沟通。
时间 | 3月23日 | 3月30日 | 4月6日 | 4月13日 | 4月20日 | 4月27日 |
部门 | 生旅系 园林系 | 信艺系 | 经贸系 车电系 | 基础部 | 后勤中心 图书馆 | 行政 教务 |
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所选景点尽量符合学院林业行业特色,免门票或是年票可用最好,工会仅负责符合规定的必要开支。
2、请各部门出发前准备好条幅和旗帜并安排专人负责照相,返校后连同文字材料一并报送至工会,活动结束后统一进行宣传,否则工会将不提供相关经费支持。
3、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指定好活动领队,做好活动预案及相关安全预防措施,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不得到有危险的地点地段进行春游活动。
4、注重文明形象,爱护景区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遵守景区有关规定。讲究言行举止文明,避免与导游、小贩等发生冲突,有问题找负责人出面解决。
5、如遇特殊或不可抗拒原因时,可延期出游。
工 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