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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5-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素质,创建文明家庭。学院决定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院在职在岗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家庭成员不足两代、3人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家庭成员爱国、爱单位,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涉黄、涉邪、赌博、吸毒等行为。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注重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尊敬长辈,爱护儿童,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家庭生活消费不奢靡浪费,注意绿化美化环境。不养畜养禽、不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不乱搭乱盖乱丢乱扔;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干净、整齐,公共走道、阳台无乱堆乱放现象。

三、评选办法

    以家庭为参评主体。每个部门推荐上报家庭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有效户数的10%;在群众提名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考评组集中进行评审产生10个文明家庭名单;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每个候选家庭要写出不超过500字的事迹,由工会公布其事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授予“五好文明家庭”的称号。

四、评选时间

各部门于1231日前将“五好文明家庭”推荐名单、事迹材料及居家成员和睦照片一张以电子版方式报院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五、表彰奖励

学院将对五好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上门贴挂荣誉牌。

六、

1.各部门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筛选推荐,认真搞好评选活动。

2.院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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