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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师德标兵 文明教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学院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师德标兵、文明教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第一线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工作、学校管理或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二、文明教工评选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无不良嗜好,如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原则

要坚持政治坚定、表现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及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体现向教学、管理第一线倾斜的原则;要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近年来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有新的突出贡献,经审批可准予参评。

四、评选办法

1.各部门推荐。各部门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广泛征求职工会员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填写师德标兵及文明教工候选人推荐表(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1500字)。

2.评委评审。学院将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公示于校园网,并接受大家评议、投票;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结合网评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校级师德标兵和文明教工。

3.公示表彰。经院党委审定的校级师德标兵在校园网站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拟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授予“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师德标兵”、“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文明教工”称号。

五、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部门以不超过符合参评对象人数1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择优评选出10名师德标兵和10名文明教工。

六、奖励

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和文明教工,学院将给予宣传和表彰。

七、上报时间

各部门须在2016年5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连同师德标兵、文明教工候选人申报材料(候选人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稿及本人近期照片一张一并发送至工会王朝阳邮箱)报送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附件1: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文明教工候选人推荐表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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