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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水平衡测试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国资管理与招标办 来源:国资管理与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概况: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水平衡测试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 11月 15至2024年11月 21 ,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LZYCS-2024-05

1.2项目名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水平衡测试项目(二期)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预算金额:80000元,最高限价:80000元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1)现场勘测,排查计量设施(一级表、二级表、三级表)安装情况;(2)资料收集与分析;(3)一级表、二级表的10-15天抄表记录;(4)水平测试报告编制;(5)专家评审;(6)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现场验收。(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符合相关水政部门审批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且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含有水平衡测试相关或相近业务。投标人需从事水利技术行业工作3年以上,有水平衡测试业绩者优先。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响应文件领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 11月 15至2024年11月 21 ,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条所需材料加盖公章到场。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5.2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统一组织,各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7.2招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不缴纳。

7.3公告媒体:《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官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500816

8.2、监督部门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379-63965720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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