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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支部、各部门:

2019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就“五一”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全校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校各支部、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分析和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头雁效应”,为全校教职工做出示范。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畅通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行为,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对履责不到位、本单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79-63965720 15036786622

中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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