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项目规划处 来源:科研与项目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5-12-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请各位老师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本人2014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内获得的教科研成果实物送科研处处,供年度考核;同时填写2015年全年的教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下载)填好后发送到刘光武校内信箱。

科研与项目规划处

2015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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