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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作者:赵红伟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合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合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项目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服务内容:供应商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优秀校园文化、深厚的历史底蕴、丰厚的办学成果和学校重大活动、重要新闻的宣传, 合同期内须完成平面媒体(纸媒)、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学校logo广告(一年)等方面的宣传。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4.服务质量:合格,达到采购人满意水平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出具书面声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营业执照应有国内相关广告、信息发布经营范围 。  

7)与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办公楼407总务处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1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9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9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04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3137903431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0年0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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