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意见(修订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全面进行,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教育法》、《工会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为准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学院科学、民主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校务公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必须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健康有序地开展。
2、依法公开原则。校务公开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他事项应予公开。
3、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院领导依法行使权力。
4、实事求是原则。列入校务公开范围的事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循序渐进,突出实效。
5、时效性原则。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渠道,保证校务公开的及时有效。
二、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工会教代会组织实施,纪委、监察督促检查,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一)机构设置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监督组和办公室,由院党政“一把手”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长,纪委书记担任监督组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研究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附件1)
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已公开项目计划的实施。(附件2)
监督组对校务公开工作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收集师生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进行商讨、整改。(附件3)
办公室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地点设在工会。(附件4)
三、公开内容
凡牵涉学院各项改革、管理以及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院基建情况:包括工程立项理由、面积、申批手续、招标结果,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管理、质量监督、材料购进方式等有关情况。
(二)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情况:包括大宗办公用具,大批学生用品,图书(教材),教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信息技术类服务,租赁服务,花草苗术、药品及医疗器械,粮油食品供给等集中采购及招投标情况。
(三)学院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学院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阶段性措施、财务预决算及学院主要收入和重大支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
(四)学院经济实体的运作情况:包括实体创办、生产经营状况、承接工程情况、效益等。
(五)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如人事制度改革、单位住房改革方案、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终考核办法、奖金津贴发放办法、学院改革方案等。
(六)学院举办大型活动开支情况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七)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包括收费标准、助学金发放办法、奖金发放条件及标准、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条件、公寓管理办法等问题。
四、公开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也是搞好校务公开的基本保证。学院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在会上公开,并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和通过。
(二)校务公开栏(校园网)
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窗口,主要公开关系到学院重大改革和广大师生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三)各种会议
根据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可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相关人员会议、学生大会等不同形式的会议,公开相应内容
(四)文件形式
学院工作安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教代会通过的决议等需要以文件形式下发的,由党委或学院下文,各处室在获取文件后,由处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公开事项。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由各职能部门按校务公开内容范围,提出需要公开事项的计划,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交校务公开办公室公开其事项的计划,同时交工作组实施。
(二)实施公开计划。根据已公开的事项计划,由校务公开工作组根据计划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施。
(三)明确公开方式。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计划实施的情况,将需公开的实施结果等内容,按要求填写“校务公开申报表”(附件5)报送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对申报内容、公开方式进行审核后,交付校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公开。
(四)落实公开方案。工作组根据批示,负责落实公开方案,即根据公开内容和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以具体的形式进行落实。
六、公开时限
根据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公开时限。
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规定的时限外,公开起始时限一般不得超过校务事项发生的20个工作日,公开截止时限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监督机制
(一)实行党委监督。把学院“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公开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
(二)定期检查公开工作。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每学期或学年)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向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通报。
(三)实行群众监督。建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听取群众对学院工作的建议、设想和意见。意见箱由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一起开取,收集整理,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四)建立校务公开档案。由校务公开办公室将校务公开的事项按内容、时间进行分类整理、存档,以便备查。
八、其他
1、本实施办法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领导、协调校务公开工作组、监督组和办公室的工作。
(3)审批学院相关处室(部、中心)提出的拟公开的计划、实施结果等内容。
(4)处理教职工和学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协调督促解决。
(5)定期听取工作组、监督组和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校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6)定期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7)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院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附件2:
2.校务公开工作组职责
(1)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已公开事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3)根据公开事项计划需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工作。
(4)负责将项目实施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附件3:
3.校务公开监督组职责
(1)监督组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校务公开监督职责。
(2)监督组在校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公开收集职工和学生意见,并安排专人处理。
(3)监督组负责收集、反馈教职工和学生对有关校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监督组及时整理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校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建议。
附件4:
4.校务公开办公室职责
(1)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处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交给的日常事务,搞好上通下达。
(3)按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开有关内容。
(4)负责校务公开栏工作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各种材料收集、管理、上报、保管工作。
(5)搞好工作总结和统计工作。
(6)负责完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5: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校务公开申报表
申报部门(盖章):
申报部门 | 申报时间 | 年 月 日 | ||||
送达时间 | 送达人 | |||||
公开内容 | ||||||
公开形式 | ||||||
公开范围 | ||||||
申报部门负责人签字 | 接收人及 签收时间 | |||||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 ||||||
执行情况: 年 月 日 |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