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8〕202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信息服务,我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学院全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89,河南省招生代码6188。
第二章 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历史沿革:学院创建于1951 年,至今有67年的办学历史,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院办学实力
第一条 系部及专业设置:学院现设有生态工程与旅游系、园林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经济贸易系、汽车与机电工程系和基础教育部6个教学系部35个专科专业(方向)。
第二条 学院基础设施: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本专科函授教育在校生9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29.4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4.19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达3亿余元,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洗浴中心、通讯营业大厅、校园超市、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等基础设施齐全。学院图书馆面积1.4万余平方米,馆藏图书、期刊42万余册,订有各类中外报刊、杂志360余种。拥有野生动物标本馆、洛阳市文化创意实训平台、洛阳市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平台、园林实训中心、汽车组装维修实训中心、河南省林业厅有害生物防控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果园管理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验实训科研平台以及组织培养、财会模拟、客房与餐饮、旅游服务、网络安全、软件工程、动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电子商务等各类实验实训室67个。其中有国家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林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3个。教学用计算机1800余台,教学及实验设备总价值约4370.5万元。
第三条 师资力量,教科研实力: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103人,双师型教师116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81人。“十一五”期间,学院教师获国家发明专利23项,承担教科研项目95项,其中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1项、国家林业局948项目3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项,主参编教材200余部,在各种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800余篇。近几年,学院在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企业网搭建与应用、综合布线、电脑平面广告设计、动画片制作、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机器人大赛、插花艺术、园艺植物修剪技术等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均获得一、二等奖,许多同学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派人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职业教育考察和交流,每年邀请外国专家、教授来我院讲学或任教,从而极大地拓宽了学术研究范围,加强了与国内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章 特色教育
1、“洛阳市文化创意实训平台”、“洛阳市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平台”设在我院,为我院相关专业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洛阳市政府与我院共同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的洛阳市文化创意实训平台和洛阳市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平台,旨在依托我院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专业培育更多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促进洛阳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同时极大的改善了我院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条件,提升了该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实训能力,也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了广阔舞台,真正实现了教育与产业的完美对接,使我院成为文化创意和移动互联网开发产业人才的孵化器和领跑者。
2、我院紧临洛阳市最大的汽车城,使我院相关专业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缘和技术优势,毕业生可以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和就近就业。
距离我院仅800米的洛阳市最大的汽车城——名车苑,拥有奔驰、沃尔沃、广州本田、一汽丰田、上海大众、东风标致、东风日产、北京现代、通用别克、马自达等28家4S店;拥有相距仅1公里特约维修形象店和配件、装饰、汽车维修等功能完备的“九都汽配装饰广场”,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缘和技术优势可为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提供便利条件。毕业生可以实现就近、优质就业,实现校企合作双方与毕业生三赢。
3、我院是中国北方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创始理事单位,为我院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发展与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空间。
我院是在国家林业局领导下,由长江以北15个省市区内涉林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中国北方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的创始单位。能充分利用该集团内部人才市场需求、资源共享、产学研一体化的便利条件,为我院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旅游管理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与深造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深度发展空间。
4、我院与杭州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学院合作,打造网络财富神话。
我院与杭州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学院合作,具有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认证资格。通过本认证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关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企业工作,也可以经阿里学院推荐从事其他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工作,或者选择在淘宝网上开网店,从事网络营销和自主创业。此外,学生在求学期间,就可以尝试在淘宝网上从事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实战演练,实行“半工半读”、“学习创业两不误”的学习模式。
5、我院投资570万元建成了洛阳市最大的具有3D仿真导游实训室的生态旅游实训基地,是学习旅游专业的最佳平台。
我院借助中央财政支持,投资570万元建成了洛阳市最大的生态旅游实训基地,3D仿真导游实训室、微格分组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客房实训室等一应俱全。3D仿真三维景区,使你足不出户便能领略祖国大好河山,模拟进行景区讲解和导游。洛阳旅游之家、洛阳国旅、龙门风景区、神州牡丹园、国家牡丹园、国际牡丹园等众多旅游企事业单位,为我院该类专业的签约实习基地。
6、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果园管理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在我院,为我院相关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国内省内的多次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016年我院申报的“果园管理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评审,标志着在我院成立了第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完善河南省果园特种机器人技术创新体系,整合国内在果园特种机器人等方面的技术与人才资源,继续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依靠相关行业,借行业之力促进发展,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也为我院软件技术专业和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第八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一条 2018年学院有28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进行招生,学制3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1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年,各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招生形式有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招生批次有单招批、艺术专科批(美术类)、对口专科批、普通专科批;招生类别有艺术类(美术类)、对口类、普通文理类。
第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第三条 考生身体条件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规定的专科分数线的,按照二者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均可享受进档考生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农林院校第一志愿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第九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生录取后可通过学院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hnfjc.cn)或河南省教育厅及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第十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获得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省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十二章 奖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和2000-4000元/生•年)。
第二条 学院按25%比例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500元。
第三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设立有困难学生救助基金,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救助,可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
第十三章 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 63508389
传真:0379—63963507
网址:http:// www.hnfjc.cn
信箱:zhangheng6908@126.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邮编:471002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