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办秘〔2018〕767号)要求,根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471002,电话:0379-63951017,邮箱:hnlymaster@126.com)。
一、基本情况
2017-2018学年,我院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依法治校和学院改革与发展,抓好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抓好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工会、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机制,构建了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工作认识。通过召开动员会、任务协调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信息公开认识,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将学院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优化平台建设。不断加强网站、校园公示栏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和电子大屏等渠道,分门类、多层次、广维度的及时主动公开学院综合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
(二)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成效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清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优化人机界面,增强网站交互性、易用性,依照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和用户反馈对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调整,优化目录分类、减少目录层级、丰富目录事项、细化目录内容,保证相关信息发布及时、全面、明晰,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目前,学院以《清单》要求为底线,将信息公开网站细分为“基本情况”“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等十二个板块,全方位公开学院信息。不断加大招生、财务、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和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推进学院管理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二是强化民主渠道建设。学院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参与途径,促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院决策过程。不断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设立沟通交流信箱和热线电话,为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院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三是做好保密工作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系部按照保密法等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不公开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门户网站、电子屏幕、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信息及其他信息。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主页发布公告公示9篇,部门通知公告106篇,发布新闻稿件1638篇:其中,学院部门新闻833篇,系部新闻805篇。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12条;官方微博共发布331条。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学院依法依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公众对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除了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本科课程开设情况、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和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16项我院不涉及的办学内容信息之外,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等其他34项信息均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微信客户端等自媒体,学院办公网系统、教务系统等学院内部网站,学院公告栏、宣传手册等以及全国高职高专网、教育厅网站等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网址链接详见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我院未收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学院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重大工程招标建设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我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让广大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全体师生对此类信息公开情况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广泛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我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细化程度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公开的工作运行机制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需进一步拓展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提升学院门户网站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有效、快捷地获取学院各类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