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6月15日,河南省招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82号)精神,制订了《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驻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做好本校考生健康排查,教育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和防疫管理,注意做好考前及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未返校考生,须提前7天返校,由就读学校负责,集中隔离观察,做好健康排查检测,统一组织考生有序应考,闭环管理。对出现发热症状或从外省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考生,要进行核酸检测,确保考生健康参加考试。各地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考点,最大限度控制考生流动范围,降低考生流动、聚集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省招办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推荐高校通报。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违纪舞弊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与属地有关高校要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疫情防控按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实施办法为:
一、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招普〔2019〕47号)要求,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考生高职(专科)毕业高校是考生报名信息、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业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把好报名资格关;省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投档资格,把好投档录取资格关。资格审核要明确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切实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凡在2020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对省招办依据教育厅审核的专科未毕业考生名单,省招办不予投档。
二、考试
文化科目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按省统一编排打印准考证后交由推荐学校于6月30日前发给考生。
考试时间如下:
7月9日 上午 9:00-11:30 英语
下午 15:00-17:00 专业综合
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考生文化科目考试只考英语(专业综合为各类专业术科考试)。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7月25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核的,应于7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三、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2020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办法另行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经教育厅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均实行计划单列,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符合资格的单列计划和非单列计划的高校,仍为平行志愿。
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分别划定。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四、其他事宜
考务管理、评卷管理、成绩管理均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考生纸介质档案由推荐学校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办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完成参加信息采集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
附件: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考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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