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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就业处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2-03-21 10:09:4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单独考试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单独考试招生信息服务,我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有关单独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学院名称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89,河南省招生代码6188

第二章 学院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 

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历史沿革

学院创建于1951年,至今有71年的办学历史,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院办学实力

1、学院荣誉:学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在生态环境工程系统和职教领域中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被教育部、人社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等单位确定为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实训基地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诚信规范招生示范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河南省首批行业示范性职业学校"河南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专科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 等荣誉称号。

2、系部及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有生态工程与旅游系、园林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经济贸易系、汽车与机电工程系、基础教育部6个系部,开设专科专业(方向) 42个,其中在河南省双高”(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院校建设与评定中,我院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电子商务5个专业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建设专业群。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为河南省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省级教学示范专业。

3、学院基础设施:校园占地34.7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65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39亿元,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洗浴中心、通讯营业大厅、校园超市、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等基础设施齐全,其中教室、学生公寓已全部安装空调。学院图书馆面积1.3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期刊49. 74万册。建有河南省果园管理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古树名木复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森林康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林果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林业厅有害生物防控技术重点实验室、野生动物标本馆、洛阳市文化创意实训平台、洛阳市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平台、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园林实训中心、汽车组装维修实训中心等实验实训科研平台,建有组织培养、现代学徒制会计梦工厂、互联网+国贸沙盘实训室、客房与餐饮、旅游服务、网络安全、软件工程、动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电子商务、数控加工、电子电器技术应用等各类实验实训室85个。其中有国家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河南省林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2个。教学用计算机2000余台,教学及实验设备总价值约1.4亿元。

4、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70人,双师型教师16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10人。教职工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职教专家4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3人,河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15人。近几年,学院教师获国家专利35项,承担国家省市重点教科研项目45项,其中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1项、国家林业与草原局948项目3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项。主参编教材200余部,在各种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2000余篇。近年来,学院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创意河南艺术设计大赛、高等学校信息安全对抗大赛、云计算、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会计技能、财税技能、电子商务、园艺、花艺、建筑工程识图等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荣获一、二等奖,许多同学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派人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职业教育考察和交流,每年邀请外国专家、教授来我院讲学或任教,从而极大地拓宽了学术研究范围,加强了与国内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章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章 填报志愿及考试

第一条 填报志愿

已通过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届时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院招生代码为6188。

第二条 考试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

2、考试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3、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2022年4月9日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考生进入学校时请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若疫情防控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4、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3科(满分150分)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试内容:职业取向,报考专业本人优势、未来规划、心理素质、人际关系、自我评价、本人才能展示、法制纪律等。(满分150分)

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原始总成绩或等级成绩折算总和分数(满分150分),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满分15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第九章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收费及录取原则

第一条 2022年学院有33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学制3年,招生计划2400人, 2022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拟定住宿费八人间300元/年/生、六人间600元/年/生(无独立卫生间)及六人间800元/年/生(独立卫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各专业具体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我院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为主。考生身体条件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区分考生是否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情况下,按比例分类划定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分别再以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退伍士兵资格申请审查于2022年4月9日进行,需携带退伍证。招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生录取后可通过学院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网站(网址为 https://www.hnfvc.edu.cn)进行录取结果查询。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单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第十一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相应学分,获得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河南省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十三章 奖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和2000-4000元/生•年)。

第二条 学院按25%比例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300元。

第三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设立有困难学生救助基金,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救助,可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

第十四章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63508389

招生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网址: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zhangheng6908@126.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邮编:471002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1日


终审:魏金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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