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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6-14 20:30:5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行政干部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两项共1名。

三、评选条件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部门推荐报告1份;

(二)《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相对应的推荐审批表(一式8份)、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部门盖章,1份),同时报送电子档材料;

(三)推荐对象提供符合推荐资格的证书复印件1份。

鉴于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上述材料务必于617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行政楼213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3503332

 

人事处

2024614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doc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pdf


(一审:王朝阳    二审:孙新智    三审:王宏生)

终审: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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