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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11:45:4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且未参与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8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3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13日-10月28日

体检地点: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80号

联系方式: 0379-63940002 0379-63307355

体检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附件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与网上申报同底版照片)。“面试合格人员”和“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请认定人员于10月28日-10月29日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3),电子版于10月29日之前发送给人事处罗颖。

(四)学校初审、公示和材料报送

学校在11月8日前完成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公示和材料报送。

(五)省厅审核

时间:11月8日-11月29日。

(六)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待省厅通知。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http://m.jyt.henan.gov.cn/2024/10-09/3071353.html附件3)

1.身份证明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3.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4.在校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1.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提供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按指定格式填写,http://m.jyt.henan.gov.cn/2024/10-09/3071353.html附件8),高校为个人交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河南社保app--全部服务--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6.体检合格结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8.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院+姓名)

9.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免试人员提供: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10.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

11.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人员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考试不作要求)

12.博士学位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考试不作要求,在线认证不通过的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结点完成网报、体检和材料上交等各项工作。

(二)正式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

(三)各院部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审核时间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五、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扫码入群,入群后及时更改备注(学院+姓名+手机号)并关注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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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认定的老师请提前联系体检相关事宜,以免体检结果不能及时领取。

联系人:罗颖,办公室:行政楼213,联系电话:63500032

 

人事处

2024年10月14日

 

 

终审:孙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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