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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4年度 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11-29 15:25: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 号)、《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4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 号)和我校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申报推荐评审范围

与我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在编、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推荐)权限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我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由学校自主评审,评审层级为正高、副高和中级。

三、评审(推荐)指标

1.在编人员: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院2024年职称评审计划正高级1个、副高级4个、中级3个(相关评审计划已公布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向评委会推荐参评人选。

2.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评审计划单列,参照在编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评审计划的比例,副高级2个、中级5个。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11月14日-11月18日)

1.所有申报人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填写《2024年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1)上报本人所属学院,教师系列人员报送材料至本人任课或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在前期拟申报情况汇总的基础上于11月18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2024年度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1)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9)各一份(按正高、副高、中级分三张表格报送)交至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过时不候。

2.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1月18日12:00前,将2篇送审论文电子版(含封面、目录及全文,须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一篇论文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nlzyzzb@126.com,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公示(11月29日-12月10日)

1.各二级学院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审验,确保无误。

2.各二级学院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

3.各二级学院推荐小组对通过审查的申报人进行推荐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推荐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担任,推荐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构成。推荐小组参照我校《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进行量化积分,重点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履职尽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投票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小组依据投票结果,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二级学院将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员名单排序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4.各二级学院推荐小组须严格按照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对所有参评人员做到政策公开统一、程序公平公正。12月4日16:00前,将《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6份(并提交评审简表中符合省、校职称文件业绩材料的pdf扫描电子版,职称晋升评分表(附件10)A3电子版材料按照我校《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序)、《2024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分类推荐排序表》(附件3)一份及相关推荐材料1袋报至人事处,过时不候。

(三)材料展示(12月11日—13日)。学校组织所有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反映。

(四)学校审核推荐(12月16日-12月31日)

1.学校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学校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组成。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材料复核。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推荐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对师德失范、学术造假、不符合相应系列、层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人事处汇总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及校外专家学术评议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3.推荐公示。对复核通过人员,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参考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重新量化积分,突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不同级别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送人事处。人事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评审程序。学校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分答辩(高级)、学科组评议和大评会评议环节进行。根据申报人员专业分布,学科组审阅参评人员材料,学科组组长分别向评审委员会介绍参评人员情况,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系统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评委通过即为评审通过。

5.评审汇报。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上报党委审议。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备案和聘任

1.评审备案。将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2.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精神,高校教师岗位类型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

(二)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三)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者,在满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17〕12号)基本评审条件的同时,需满足《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法的通知》(豫林院〔2024〕148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慎重选择申报类型,一旦上交申报材料,不允许变更申报类型。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至本通知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4日)。职称申报专业及系列应与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

(五)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并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2024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通过学校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人员,根据人事处后续通知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应按我校《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材料袋外面注明申报人二级学院、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1份。

(三)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的扫描件。论文类别划分以检索当年的中科院JCR分区、省教育厅当年权威期刊目录为准。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业绩材料中涉及教材、著作的教师,还需提供和教材、著作出版社的联系信息(包含出版社名称、出版社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与相应材料一起提交。

(四)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五)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成果应用转化证明或经济效益财务收据证明。专利转化应提供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到帐经费应提供合作单位银行出账单、工作单位银行入账单、发票及费用支出账目等凭据原件或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六)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3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经历,或有至少1年由组织选派的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七)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八)教师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应提交2项参加外审的代表性成果原件及隐去作者所有信息的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用来核对,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袋内需装外审代表性成果鉴定意见表(附件5)),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外审代表性成果登记表》(附件4)粘贴在每个档案袋的封面,其中“申报人编号”一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编写。外审鉴定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严格按《评审简表》填写说明(附件6)进行规范填写;个人资料扫描件按要求分类打包整理。

(二)由于今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申报人员和单位按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推荐小组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馈,并取消当年度推荐资格。

(四)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不得对已申报上交的材料(包括电子版)进行更换和增加,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五)个人及系部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nlzyzzb@126.com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学习有关职称评审文件,使他们全面了解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坚持回避制度,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不得担任各类推荐评审组织成员。

(二)严肃工作纪律

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三)做好审核推荐

各教学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推荐评审政策,严把参评资格,认真审核业绩条件。凡推荐到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自查实之日起,申报人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避免多次审核。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咨询电话:0379-63500032

电子邮箱:hnlzyzzb@126.com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2024年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doc

附件3:2024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分类推荐排序表.doc

附件4:外审代表性成果登记表.doc

附件5:外审代表性成果鉴定意见.doc

附件6:《评审简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7: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名称目录.pdf

附件8: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9: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0:职称晋升评分表(姓名).xls



终审:王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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