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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讲课答辩安排及注意事项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12-24 22:34:43 浏览次数:248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讲课答辩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环节。现就职称讲课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4年学校推荐的教学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讲课答辩安排

(一)地点安排:图书馆楼二楼(侯场室T204)

1.理工组答辩室:T201教室

专业: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共3人。

人员:刘耀玺、赵志宇、任雁

2.综合组答辩室:T202教室

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共3人。

人员:赵佳、张媛、孙长平

(二)时间安排

讲课答辩时间:12月27日上午9:30开始,答辩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候场室。

(三)工作流程

1.抽课。抽课程序:参评人要准备2门以上的课程教材,备课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抽签顺序让参评人进行抽教材、抽课。第一位抽过间隔10分钟后第二位抽。工作人员把所抽教材和抽课内容章节页码录入职称系统。

2.备课。备课程序:

(1)备课室工作人员监督参评人把无关物品放置在门口物品存放处。

(2)参评人领取备课草纸。

(3)参评人备课,备课时间10-20分钟(以上一申报人讲课答辩时间为准),备课室工作人员负责计时并提醒。

(4)备课室工作人员带领参评人前往讲课答辩室,并将参评人所讲教材交给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

3.出题答辩。专家先审阅参评人业绩材料,出至少3题答辩题,根据答辩情况综合评议填写《讲课答辩评分表》,答辩结束录入职称系统。总分为100分,平均得分低于 60 分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4.讲课答辩。参评人讲课答辩,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答辩过程中,不仅限于回答专家提前拟订的问题,还要回答专家对讲课以及答辩随机提问的问题。

(四)讲课答辩室

1.工作人员:按讲课答辩室顺序,每个答辩室1名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工作人员负责收发材料、计时,在讲课环节最后2分钟、答辩环节最后1分钟提醒参评人,讲课环节和答辩环节时间用完时,宣布时间到。

(2)工作人员负责与讲课答辩室外的工作人员交接,向评委传送教材、协调参评人进场和离场。

(3)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离开讲课答辩室。

三、讲课答辩要求

1.参评人员须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达候场室报到,按抽签顺序参加讲课答辩,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评审资格。

2. 报到后参评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个人其他物品随时携带,讲课答辩结束后到所在候场室领取本人通讯工具并立即离开。

3. 参评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4. 讲课答辩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24年12月24日


终审:孙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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