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611号)和《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依法统计。各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
2.数据真实。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如实准确地填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迟报,杜绝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3.数据关联。各单位要注意填报的数据与上一年的数据相衔接,同一数据内容在不同项目表格中要保持一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要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即职业教育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数据)保持一致,填报的数据如增减超过20%的,需单独说明或提供佐证材料。
4.做好统筹。各单位要利用静止的统计数据,反映动态的部门工作,把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与学校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二、总体要求
1.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报表是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科学决策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提交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交数据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
2.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协调。今年是国家统计局“三年一报备”审批备案工作年,对《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部分指标和表式进行了修订完善,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阅读统计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避免表内的逻辑错误,各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做好本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3.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对各项数据采集质量的核查,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省教育厅即将开展教育统计工作核查,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统计台账和相关支撑材料等档案资料,以备查阅和复审。
4.注意把握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统计报表填报任务,确保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专班
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2024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由发展规划办公室牵头统筹组织,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精神文明创建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党政办公室、团委、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国际交流中心)、招生就业处、总务处(基建处)、国资管理与招标办公室、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军事教学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相关单位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四、统计内容
请按照“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工,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填报相应数据;各项数据统计时间: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 月 1 日起)的数 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 9 月 1 日至本年 8 月 31 日) 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五、进度安排
1.任务布置及信息统计员培训(9月30日前完成)
发展规划办公室布置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组织信息统计员线上培训。
2.采集报表数据(10月1日-10月15日)
发展规划办公室组织召开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协调会,各相关单位根据“附件2:基表_河南林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的栏目要求填报数据(数据指标解释可参考附件5),于10月15日前上交数据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zghb2024@163.com;多个单位负责的表单由“任务分解表”中“责任及配合部门”的第一单位负责人进行协调、汇总上报,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很容易判断的填报行列互不冲突、相对独立的内容,由本部门填报(如:教基1203中“历史沿革”,任务归属党政办公室),较不容易判断的,则由第一单位负责。
3.报表数据的汇总、反馈(10月16日-10月21日)
发展规划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校验,会同填报单位进行数据反馈与校正;10月21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将打印的“基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与“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表”(附件3)一并交至发展规划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fzghb2024@163.com。
4.报表审核、上报(10月22日-10月30日)
发展规划办公室再次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汇总,上报学校审核,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5.完善统计台账及佐证材料备查(11月5日前完成)
各相关单位完善统计台账及佐证材料,迎接学校检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教育事业统计共包含普通专科分专业学生数、教职工情况、校舍情况等五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七项监测办学条件指标。
2.本次填报的数据应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各单位统计报表填报完毕后,负责人要及时审核、签字,按时提交。
3.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王留好
联系电话:13838454614
电子邮箱:fzghb2024@163.com
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基表_河南林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
3.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表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611号)
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8月)
6.黄梅路校区-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2024
附件2:基表_河南林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4.xlsx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611号).pdf
附件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8月).docx
附件6:黄梅路校区(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4.xlsx
2024年9月3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