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预算执行及决算;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五)有关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四、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加强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六、做好审计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