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预算执行及决算;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五)有关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四、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加强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六、做好审计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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